【我为群众办实事】电子驾照等四项公安便民措施全国推行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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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自今年12月10日起,在前期试点和分批推广应用基础上,全国第三批驾驶证电子化推广应用城市将错峰上线电子驾驶证申领功能。

衡水市按照上级安排,12月10日起试办理电子驾照业务,并将于12月16日起全面开放办理机动车电子驾驶证申领业务。

 据介绍,电子驾驶证将通过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App发放,推广应用城市的驾驶人可以登录“交管12123”App,按照提示流程申领电子驾驶证。据了解,衡水市将按照上级安排,12月10日起试办理电子驾照业务,并将于12月16日起全面开放办理机动车电子驾驶证申领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的驾驶证应当在有效期内,驾驶证存在扣留、暂扣、逾期未体检、逾期未审验、公告停止使用等情形的,将无法申领电子驾驶证。执法查验时,对出示电子驾驶证的,公安交管部门不再查验纸质驾驶证;办理交管业务时,可出示电子驾驶证办理车驾管、处理交通违法等业务,无需再提交纸质驾驶证。同时,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交管12123APP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等4项“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便利措施也将全面推行。


来源:衡水广播电视台《直播衡水》栏目

编辑:王海洋

审核:张旭  赵勃阳

监制:戴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