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衡水市住建局聚焦民生热点难点问题 推动3项重点民生工程工作落实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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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6月8日,中共衡水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衡水市“学史力行 为民解忧——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二场。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小鸿就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3项重点民生工程推进情况进行了发布。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信志锋主持发布会。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小鸿进行发布

今年以来,衡水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民生工程工作,坚持靠前指挥,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落实,并深入一线督导调研;衡水市住建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督促指导,实行台账管理,定期调度进展,坚持实事求是,力戒形式主义,切实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有效推动了重点民生工程工作落实。

衡水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提前实现年度任务“双过半”

2021年为强力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工程顺利实施,制定《2021年棚户区改造工程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时间节点,对棚户区改造任务实行目标责任管理。衡水市政府与各相关县市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申报了4个项目使用国家棚改专项债券支持,采取政府投资和市场化运作方式实施改造,全力推动项目建设。

老旧小区改造

今年,全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目标任务为开工建设3639套棚改安置房,基本建成5718套棚改安置房。截至目前,全市已开工9个项目2579套,开工率70.8%;棚改基本建成完成13个项目2844套,基本建成率50%。

衡水市312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部开工

衡水市坚持居民自愿、自下而上的原则,认真开展老旧小区改造调查摸底,积极听取民意,从群众最迫切、最需要的地方改起,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身边事,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力求真正把好事办好,让破旧的小区重焕风采。《衡水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明确了衡水市“十四五”期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积极开展全市17个老旧小区改造示范小区建设,全面布局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在推进过程中,召开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经验交流暨现场观摩会,邀请各部门专家,对各县市区进行专题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民意调查和争取政策资金支持能力,力促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顺利开展。

老旧小区改造座谈会

今年,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目标任务为改造完成312个老旧小区,涉及925栋、2.97万户居民,共计317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全市312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全部开工。

衡水市城中村改造工程稳步推进

衡水市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依法依规有序组织改造项目启动,统筹推进改造方案、安置房建设、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土地收储和供应等环节。并统筹各方利益,尊重群众意愿,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坚持阳光操作,建立“政府不增加债务、群众不增加负担”的城中村改造机制。同时,衡水市为破解资金难题和安置房建设,将加强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对接,积极探索新的筹资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改造。支持各县市区统筹区域内的改造方案和市场运作,以盈补亏、以丰补歉,实行改造资金的区域平衡。并将安置房建设作为城中村改造的重点,对符合条件的审批事项,开辟绿色通道,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城中村改造项目前期手续办理速度。

老旧小区征求意见

《2021年城中村改造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年内启动19个城中村改造项目。截至5月底,已启动项目15个,启动率79%。5月25日全省城中村改造工作现场观摩会要求,各地调整工作计划,衡水市城中村改造2021年任务调整为年内启动38个项目。截至目前,全市已启动17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率45%。

下一步,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房地产和建筑市场秩序整治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广泛听取群众心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做群众之所盼,倾力办实事、倾智解难题,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落地见效。


记者:杨瑞仙

编辑:杨瑞仙

审核:张旭    赵勃阳

监制:戴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