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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城区生态环境分局荣获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在1月5日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的2022年衡水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会议中,桃城区生态环境分局被授予2021年度衡水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桃城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王志玲被授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21年以来,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桃城区分局紧紧围绕生态环境部、省厅和市局党组的决策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全面推进环境执法工作,精准施策,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环境执法成效显著,空气质量大幅改善。2021年我区全年PM2.5平均浓度42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70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分别下降19.2%和14.6%,全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41,达标天数254天,较上年增加了15天。


来源:桃城新闻

编辑:李凤智

审核:张旭  赵勃阳

监制:戴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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