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现1例核酸初筛阳性人员活动轨迹的通告(10月30日)

2022年10月30日06:32,饶阳县发现1例核酸初筛阳性人员,系涉沧州明珠商贸城风险人员。目前,各项防控措施正在有序进行,现将其轨迹公布如下:

感染者刘某某,饶阳县人,10月25日由沧州市高新区明珠商贸城返回,现居住饶阳县大尹村镇吕汉村。

10月25日

12:40由沧州市高新区明珠商贸城与女儿驾车返回饶阳县;

14:30到达武强高速出口;

15:00到达饶阳县伊人原创女装服装店;

16:00骑电动自行车返回吕汉村家中后未外出;

10月26日

居家未外出。

10月27日

8:30骑电动车前往吾固村上坟。

14:30骑电动车前往大官亭镇东刘庄村购买苹果。

15:00返回吾固村。

17:00骑电动车返回吕汉村家中。

19:00至21:00前往同村刘某某家葬礼帮忙。

21:00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0月28日

8:00前往同村刘某某家参加葬礼。

12:20返回家中,之后未外出。

10月29日

10:40由负压救护车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

1、请在以上时间段到过相关重点区域和场所,或与刘某某活动轨迹有过重合的人员,立即向居住地乡镇、村委会(社区)报告,主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同时要做好自身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筛查。

2、请广大民众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养成勤洗手、出门戴口罩、用公筷、不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

                          饶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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